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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类别:服装饰品 日期:2017-4-26 10:18:21 人气: 来源: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直营销售与特许加盟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致力于品牌建设与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组织旗下自有品牌时尚休闲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及第三方品牌的推广和相关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发布了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评级公告,确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13美邦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业、回归专业,深入推进自有品牌业务转型创新、渠道拓展与业绩提升,并提升组织的专业能力及精益化管理能力,为各类目标消费者提供更高性价比的时尚生活体验。公司聚焦Metersbonwe品牌及其风格化品类等核心品牌业务,集中资源发展ME&CITY、Moomoo、ME&CITY KIDS等高潜力品牌业务,更谨慎高效的开展品牌创新、孵化和资源整合。

  首先,公司积极推进品牌和产品创新,Metersbonwe品牌从原来传统单一的休闲风格转型裂变为多元化生活方式品牌,以满足年轻消费者日益细分和体验升级的需求。同时对各自有品牌的内涵与价值进行深度挖掘和再定义,聚焦核心目标消费群体,围绕不同生活态度或生活场景,持续优化品牌定位、产品策略、产品设计和产品质量。

  其次,公司加速推进渠道转型,持续加强与购物中心及其它新兴购物渠道的合作,通过全新的店铺形象升级打造一站式购物体验店,为消费者带来焕然一新的多元生活方式一站式品牌购物体验,品牌号召力与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

  再次,以深度满足消费者差异化的需求为导向,区分不同类型和风格的渠道店铺,对组织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和优化,形成了产品开发与营运和渠道开发与营运两大组织模块,致力于打造产品开发、产品运营、渠道开发、渠道运营四大核心能力。报告期内,通过强化供应链布局,加强供应链的快速响应能力,提升各品类产品供给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

  最后,为进一步提升加盟业务的战略转型发展,结合直营的管理优势和加盟商的属地资源优势,公司不断推动加盟商合作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加盟商应对市场需求快速变化的应变能力,积极拓展布局加盟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强化总部加盟管理团队,加大力度对加盟商的货品、陈列、营销以及人员培训等运营领域的直接管理支持输出,提升加盟商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区域市场的品牌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增长3.56%,其中Metersbonwe品牌直营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ME&CITY品牌凭借精准聚焦以及基于设计与品质的高性价比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4%;Moomoo与ME&CITY KIDS两大童装品牌业务进一步明确了互补的差异化定位,并通过端到端垂直化管理体系的建设,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1%;互联网业务方面,整体发展已步入良性轨道,邦购、全网、有范通过精准定位形成有效发力点,实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2%。与此同时,公司转型仍面临诸多挑战,对产品、渠道、零售体验等核心能力的投入价值尚未充分在市场端得到体现,特别是在直营转型快速推进的同时,加盟渠道业绩提升仍相对滞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1.87亿元,总负债为30.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1.4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9,192,145.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58,623.00元,同比增长108.37%;实现每股收益0.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00%。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187,199,710.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41,948,914.00元。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公司于2016年按照《会计处理》(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除原已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外),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应交税费”科目的“应交”、“未交”、“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于2016年末由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2015年末上述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仍按原列报方式列示。“应交税费”科目的“待转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于2016年末由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列示;2015年末上述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仍按原列报方式列示。由于上述要求,2016年度和2015年度的“税金及附加”项目以及“管理费用”项目、2016年末和2015年末的“应交税费”项目、“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其他应收款”项目、“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之间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对2016年度和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1、本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设立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于2016年3月2日设立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潮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公司自设立之后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本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注销子公司米安斯迪服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注销子公司太原米安斯迪服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注销子公司郑州米安斯迪服饰有限公司。以上公司自注销后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本公司与公司外关联方上海康桥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982,796,334元(含股利分配人民币352,176,482元)出售其所持有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处置日为2016年12月21日。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通过宣放股利的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股利352,176,482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支付股利人民币169,450,000元。因此自2016年12月21日起,本公司不再将上海美特斯邦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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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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