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新修订的《消法》实施以来,“网购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然而,除了《消法》的四大类商品不享受“后悔权”外,不少商家还自行将一些商品归入不享受“后悔权”商品行列,部分消费者不细看“买家须知”,导致相关纠纷层出不穷。为此,在年末网购高峰期到来之际,市工商部门提醒大家,不是所有网购商品都可无条件退换,消费者在使用“后悔权”时要多加注意。
商家自设“后悔权”使用门槛
消费者何女士在一家网站购买了一条碧玺手链,收到产品后,何女士认为手链的实际颜色和图片差距较大,而且款式也不适合自己,于是要求退货,商家以无法辨别为由。
消费者王小姐在行使网购“后悔权”时也有类似。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件女式羽绒服,因为货到时自己正出差在外,回来拿到衣服时已经是物流签收后的第5天。觉得羽绒服不太适合的她想退货,却被商家,原因是超过店铺“无理由退货要在收到货物48小时之内”。
化妆品、食品、贴身服装难退货
《消法》第二十五条,除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期刊4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外,还“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而根据工商部门统计,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食品以及贴身服装退货不容易。就如化妆品,商家会以“难以识别”退货,而食品和贴身衣物则会以“易在运输途中损坏”和“试穿后难以二次销售”为由无质量问题的退货。
“后悔权”行使要看清“买家须知”
绝大多数商家,都会在“买家须知”里说明该商品是否享受无理由退货,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看清商品介绍以及“买家须知”,注意商家对该商品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说明。如果没有标注的,为稳妥起见,最好咨询一下店内客服。
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经营者,除排除情形外,在销售时,对于不适宜“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都要进行详细说明,并落实到每件具体商品上,在消费者购买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一对一的确认。(来源:网;文/孙旭)
(4)凡本中心注明“来源:(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文/图等,均转载自其它、网站与机构,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其他、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今日发布“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产业链系列盘点专题报道”(专题:之:《2014年中国电商物流业十大事件》,本文作者为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详细]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