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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古沛镇亲子坊母婴生活馆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类别:食品母婴 日期:2018-9-4 6:59:07 人气: 来源:

  2016年12月21日,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明光市古沛镇亲子坊母婴生活馆内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食品时,没有依法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2017年2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明光市古沛镇亲子坊母婴生活馆检查时发现,其经销的由“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明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11日,保质期为2年的“贝力护”牌金装幼儿配方奶粉3阶段无相关索证索票材料。高雅在经营食品时,涉嫌未能按法律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一、2017年2月14日,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一份,证明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2017年2月14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门点现场检查情况图片两张,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的情况;

  三、2017年2月21日,当事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及主体资格情况;

  四、2016年12月21日,当事人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一份,证明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下发给当事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一份,证明明光市桥头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6年12月21日已经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经营行为的事实;

  五、2017年2月21日,当事人的询问一份,证明当事人对其购品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件一事供认不讳。

  你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第一款的: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反本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件,或者未按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度。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明光市农村商业银行(帐户:明光市财政局,帐号00000042)。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明光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明光市提起行政诉讼。前世死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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