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梁先生在大生里某增高皮鞋店购买了一双价值270元的休闲鞋,他穿了不到一个月,鞋子鞋底就断裂而且存在有明显褪色现象。梁先生向该店反映,该店表示只能给予维修处理。
双方协商未果,梁先生就此事投诉至工商部门。据了解,关于鞋类商品,国内有专门的“三包”,《国家鞋类三包详细说明》中,若是在购买7日内,消费者可选择退货、黄菊自杀真相更换或者修理。若在购买15日内,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按照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800元以下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800元以上(含8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而梁先生购买的鞋不到一个月,商家理应履行三包。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