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出台的鞋类商品“三包”新规主要针对进入场的合格鞋类商品,包括生产和规范渠道销售的鞋类产品。新规分为8条,涉及“三包”期限、“三包”范围、投诉方式等内容,总体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相衔接。
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徐京表示,新“三包”规定于今日起实施。消费者购买的鞋类产品发生相应质量问题,均按照新规处理。
扬州发改委蒋珊照片
“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应与价格相匹配。”徐京称,在旧“三包”规定中,所有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商品“三包”有限期限均为90日。“本次新规作出调整,售价在1500元及以上鞋类商品,三包有限期限将延长至120日。”徐京说,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童鞋类商品,“三包”有效期限不变。
徐京表示,过去“三包”有效期限从开之日算起。但新《消法》施行,改为从消费者收到之日起。在计算有效期限时,若鞋子经过修理,可扣除修理花费的时间。若重新更换,则从更换商品之日起,重新计算。
“新三包是一个最低标准,商家可与消费者另行承诺,但承诺的内容须高于规定。”徐京表示,在处理投诉纠纷时,消委系统将按较高标准进行判定。
“经营成本肯定会增加。”重庆科而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经理汤永安坦言,新“三包”规定出台,会对鞋类生厂商带来一定压力。汤永安称,“三包”范围、有效期限的调整,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材料检测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但企业在考虑经济效益时,也需考虑社会效益。既然新规出台,我们就要努力适应,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中新网重庆7月10日电(韩璐陈思)记者10日从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重庆出台鞋类商品“三包”新规,明确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三包”范围、投诉方式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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