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6日讯 “我有一双鞋,左脚的是36号,右脚的是35号,找商家理论时,300元鞋款只给退赔1.5元。”昨天,市民王女士将电话打到热线,讲述她不久前在买鞋时遇到的憋屈事。
王女士说,前段时间,她在阿城区金街地下商业街的美潮鞋业花300元钱买了一双女鞋,“这鞋穿了几次,每次都觉得右脚不是很舒服,但因为走的不多,也就没太在意。”“前两天准备再穿这双鞋,垫鞋垫时意外发现,本应36号的鞋右脚的竟是35号,而左脚的是36号。”当王女士拿着这双鞋找到商家要求退换时,商家称“这双鞋已超过1个月质保期,不能换,只能按0.5%的磨损费给退赔1.5元”。对此,王女士不理解,“是商家拿错尺码造成的问题,损失为什么要由消费者来承担?”
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记者联系到美潮鞋业负责人。店方介绍,之前卖鞋时从未遇到这种问题,在将此事反馈到厂家后,厂家表示只能按0.5%的磨损费给予退赔。该负责人表示将与王女士进一步协商退赔事宜。
对此,高盛律师集团主任律师孙威表示,这双尺寸不同的鞋所存在的问题,并非是质量问题,而是由于厂家和商家的造成的,因此,不应按鞋类“三包”的规定期限来确定退赔事宜,而应按相关法规,由厂家和经销商对此负责。
东北网2月26日讯“我有一双鞋,左脚的是36号,右脚的是35号,找商家理论时,300元鞋款只给退赔1.5元。”昨天,市民王女士将电话打到热线,讲述她不久前在买鞋时遇到的憋屈事。王女士说,前段时间,她在阿城区金街地下商业街的美潮鞋业花300元钱买了一双女鞋,“这鞋穿了几次,每次都觉得右脚不是很舒服,但因为走的不多,也就没太在意。”“前两天准备再穿这双鞋,垫鞋垫时意外发现,本应36号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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