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钱包落在银行 逛鞋店时店员偷钱包
近日,紫阳县城关利用视屏资料及时还原事实,妥善化解一起钱包“被盗”案,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误会”,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4月24日11时14分,覃某(男,46岁,紫阳县红椿镇居民)向城关报警称:当日早上10时30分许,其在县城紫府某鞋店内买东西时钱包“被盗”,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怀疑是鞋店内员工所为,要求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城关值班迅速前往。
在现场,一男一女争吵十分激烈,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见状迅速上前进行劝解,事态暂时得以平息。后对当事双方进行询问获悉:事发当日10时30分许,覃某到王某的鞋店内买鞋,付完款后覃某离开,20分钟后,覃某返回到鞋店内,称其身上钱包在鞋店内被盗,要求店老板王某为其赔偿损失。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覃某到电话报警。问明情况后,反复询问覃某是不是记错了,但覃某一直咬定其钱包就是在其鞋店内“被盗”的,并非常相信自己的“记性”。针对此情况,立即调取鞋店和紫府沿线的视频,以便及时辨清事实。
通过查阅相关段的视频资料发现:事发当日10时36分,报警人覃某进入王某的鞋店内买鞋,在挑选好鞋子、付完款后,其将钱包装进上衣口袋后离开,并沿着紫府来到城关镇信用联社的2号取款机前。10时56分,其从上衣口袋掏出钱包,拿出信用卡后,顺手将钱包放在取款机的柜台上,并将卡塞进取款机内取款,取完款后,他将卡装入上衣口袋后离开,其钱包一直遗忘在取款机前的柜台上。30秒后,有一中年男子来到2号取款机前取款,取完款后,其顺手将放在柜台上的钱包拿走。后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及时查询2号取款机的交易记录,并很快与捡钱包的男子取得了联系,及时为其追回了“被盗”的钱包,经现场检查其包内物品完好无损。
看到失而复得的钱包及财物时,覃某终于低下了头并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深深。后在下,覃某主动赶至王某的鞋店内,诚挚的向王某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请求谅解,至此双方破涕为笑、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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