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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先行 引领推动发展(组图

类别:旅行票务 日期:2016-1-25 12:28:49 人气: 来源:

  本报记者 杜颖

  大潮,海南立法先行,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声声号角下引领航程!

  “十二五”的5年来,省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急需先立、精准立法、质量至上,实现立法与省委发展重大决策相结合,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126件,通过立法推动制度创新、引领发展,为海南全面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深化、全面推进依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党的领导 立法正确方向

  省委特别重视以方式推进海南发展,在对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部署的同时,强调以方式相关决定部署的有序推进。省委常委会一直审议批准省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并印发执行,去年年初又将省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列入省委常委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并对其中的个别立法项目进行了调整。特别是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第一次将《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等法规列为省委研究的重大立法项目,听取省常委会党组关于修改村委会选举办法的决定草案、税收保障条例草案、旅行社管理修订草案、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主要内容的报告,建立了省委研究立法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省委、省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同志非常关心立法工作,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多次作出批示,特别是对修订涉及重点领域法规中的重大问题,多次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使相关立法顺利进行。罗保铭对旅行社管理修订草案作出了“依法处罚要从严做好,还要设计好针对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上的制度创新”的重要批示,为该修订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基本思和遵循,提高了法规审议修改质量。

  省常委会始终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发展任务统筹谋划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妥善解决立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省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健全了地方立法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通过和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更加准确地领会省委的立法意图,把省委关于发展的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贯彻到立法工作中。海南地方立法的实践证明,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了涉及海南发展重大立法问题的科学决策,也了地方立法质量和法规的有效实施。

  发挥立法引领

  以立法助推

  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是依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其关键在于实现立法与决策相衔接,在框架内推进。省常委会注重把深化发展同完善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发展需要。

  在服务重点领域上,针对影响海南发展的突出问题,审议通过和批准34件相关法规;审议通过《关于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决议》;制定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使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有了基本遵循规则;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先后三次作出《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在海南经济特区停止实施54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下放7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完善特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上,省常委会重视通过立法优化我省特色产业结构和发展,促进我省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审议通过和批准28件相关法规。

  在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上,省常委会加强海洋立法,制定或修订了7件涉海法规。

  省常委会重视以立法巩固和扩大“生态省”建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审议通过和批准32件相关法规。

  省常委会加强民生立法,审议通过和批准49件相关法规。

  在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省积极稳妥赋予三亚市、三沙市地方立法权,加强指导两市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指导两市设立法制委员会,选定立法项目。省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带领调研组先后到三亚市、三沙市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两市的立法条件、立法需求、立法能力和具体立法工作准备情况,在此基础上,省常委会根据两市的实际情况,决定三亚市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三沙市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积极健全

  主导立法工作机制

  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是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机制保障。省常委会始终在法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等各个环节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初步形成了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及其部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吸收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立法工作的立法工作机制。

  把握立项环节的主导。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时,省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注意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主动研究立法需求,把握确定立法项目的基本原则,加强项目论证和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立法。2011年,省法制委编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优先实施国际旅游岛建设急需项目,现已初步构建了海南国际旅游岛法规体系。2014年,省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又根据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和2014年重点工作方案的部署,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海南省常委会2014年重点相关立法工作安排》,安排了十一个方面与事项相关的立法任务。省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严格按照立法计划,以“倒推法”制定每一项法规的工作进度时间表,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到“任务落实、时间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树精细化立法新

  问题导向,推进科学立法、立法的精细化。省常委会积极回应党的群众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方面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从立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健全完善科学立法、立法的具体程序、可行措施和相关制度。为拓宽基层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省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向社会公开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定了海南师范大学院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单位并全部挂牌,延伸了立法的“触角”。同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探索开展立法协商,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建设的意见》的,在修订道旅游客运管理若干等法规草案时,邀请部分省代表、省政协委员、工商联、党派人士、立法专家顾问对旅游车全省同城运营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创新

  科学谋划“十三五”立法

  《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省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毕志强指出,落实这一要求,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统筹推进立法工作。

  省常委会积极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快形成适应我省“多规合一”需要的规划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体制;重点加强促进新型工业、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文化产业等方面同步发展的法制保障;加快建设有效管控开发行为和林地、水域、海域、岸线、岛礁等资源、推动循环低碳发展的全国生态文范区。

  强化统筹推进,就是要主动适应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十三五”目标任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及时完善现有制度,努力构筑有利于活力的法规规范体系,省将依法立法、为民立法、科学立法,健全完善科学立法、立法的体制机制,抓紧制定相关的法规,同时更加注重对现有法规的修改、废止、解释和清理,做好法规配套制定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多种方式衔接协调,增强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本报海口1月24日讯)

  (省法制委、法工委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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